生活中,孩子或上班族請假,常需在就醫時,向醫師提出診斷證明書的需求。若您有保險,可能或多或少也遇過為了診斷證明書上文字而苦惱的情形…

「醫師,請幫我開診斷證明書…」無論急診、門診、住院醫師都經常被這樣要求。雖然各醫院已有各自明文規範,僅僅分為「診斷」及「醫師囑言」兩大部分的診斷證明書卻暗藏玄機!

 

休養與外傷如何診斷證明?

「醫生,請幫我開一張診斷證明,我想請假休息兩天。」有些公司規定請病假須附繳費收據外,尚需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醫囑特別註記宜休養「幾天」。但是每個人的工作內容、恢復能力、身體狀況都是無法精準預測的。更何況,醫師在醫學教育過程中所學,並沒有涵蓋判斷復原時間這個學科,實在難以判定證明…這樣的要求,是否合理呢?

「醫師,診斷證明書上請幫我註明因車禍導致顏面外傷。」當您送入醫院時,醫師依專業診斷出「顏面外傷」這個疾病。而送進醫院前,造成您顏面外傷的「原因」,可能是打架、可能是車禍、可能是意外跌倒…,醫師無親眼所見、無從得知,如何為您「證明」呢?

 

診斷證明書上爭議多時的「挫傷、扭傷」

意外傷害醫療險賠不賠呢?根據西醫學上的定義,挫傷是因外力撞擊造成身體某部位紅、腫、熱、痛,發炎反應或瘀青。由此可知,挫傷成立的條件包含「外力」。另一方面,扭傷的成因則是因為身體內的軟組織受到「應力」而受傷,像是彎腰搬重物導致腰部扭傷、因運動導致足部扭傷…等等,通常扭傷比較常見是來自於本身之體內因素。就保險端而言,目前比較常見的理賠項目,以挫傷為主,然而,扭傷仍可能是因為人為或是意外所造成,界定上的困難,常常是理賠時候的爭議點!

 

醫師囑言與醫師法規範

就上述情形,診斷證明書中,醫師僅能就其專業,判斷客觀事實,證明您就醫的內容。醫師囑言部分,則是醫師針對疾病或傷害,做了什麼樣的檢查與處置,叮囑需要遵守的注意事項。然而,診斷證明書為一張薄薄A4規格紙張,篇幅有限,僅有簡要敘述。若需要更詳細瞭解完整的就醫過程,可依您所簽屬給保險公司的委託書,讓保險公司調閱您的病歷,深入探討。

但為什麼有些內容,醫師不幫您寫呢?醫師法規範,不得開立「不實診斷書」,否則,除了道德觀層面,失去醫師公信力外,面臨醫師法上的「行政罰鍰」與「廢止醫師執照」。甚至,還有可能面臨「登載不實或偽造文書」的刑事責任!